同德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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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同德县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1997-06-04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2-8380320
    传真号码:
  • 0972-8322154
    机构地址:
  • 同德县北大街1号
捐款方式
    户 名:
  • 同德县卫生和人口计划生育局红十字会
    账 号:
  • 2806037529200054304
    开户行:
  • 工商银行互助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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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
  • 时间:2017-12-29 来源:

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
   12月28日,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孙林主持并作讲话,省红十字会巡视员、副会长刘华芳出席会议,来自全省红会系统、基层红十字组织、高校红十字会、会员单位、红十字救援队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为贯彻落实青海省“七五”普法相关要求,12月28日,青海省红十字会举办“贯彻十九大精神,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班。省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孙林主持并作讲话,省红十字会巡视员、副会长刘华芳出席会议,来自全省红会系统、基层红十字组织、高校红十字会、会员单位、红十字救援队等100余人参加培训。
   培训班邀请上海市红十字会原常务副会长、中国红十字会九届理事会理事、总会红十字会法宣讲团成员马强进行专题授课。马强同志的授课从中国红十字会的地位、红十字会法的法律地位、诞生的社会历史背景、红十字运动对人类社会的历史贡献等方面做了深入的讲解,对新修订的红十字会法的核心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和释义,授课条理明晰、深入浅出、内涵丰富。
   孙林在讲话中指出,此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专题培训,既是落实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这一当前首要政治任务的重要安排,也是进一步领会新红十字会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逐步理解、依法履职、稳步实施。全省各级红十字会要把对十九大精神和红十字会法的学习贯彻有机结合起来,要充分认识《红十字会法》的重要意义和深刻内涵,认真组织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
   通过培训,与会人员一致认为振奋了精神,坚定了方向,对十九大确定的战略目标信心百倍,对红十字会法、红十字运动有了进一步深刻的正确认识和理解,要以此次培训为契机,深入推进依法治会,依法履行职责,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着力推进改革创新,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努力推进我省红十字事业持续健康发展。